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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8篇

时间:2022-05-24 12:15:05 浏览量: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8篇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1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

  “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位置强力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大院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邵庄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组织、武装、宣传、纪检的副职及派出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指导推动我乡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集市、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16000余份,并入户签字;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张贴公告200月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300余条;由广播站录制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的全覆盖优势,分早中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6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300余次。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五级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以扫黑除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成立邵庄乡精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目前我乡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3人,重点人员5人其中4人被强制医疗,1人纳入2018年以奖代补范围。

  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

  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严格审查,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鼓励党员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分子。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五、积极摸排线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

  1、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利用村两委换届当口,对18个村级基层组织全部由乡组织部门进行摸排、走访调查,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及查阅原始村干部档案未发现涉黑涉恶及村霸的情况。

  2、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正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我乡经过排查重点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非法集资,涉及王佐、宋佐、南窝三个村。二是边寨村办理失地农民补贴问题。三是民间借贷。目前,边寨村失地农民补贴问题纪检会已经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其余两件正在排查。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河北省、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黄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号)、黄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近年来,我乡坚决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未偃旗息鼓,特别是农村仍然暗流涌动,设局賭博、高利放贷、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问题有所抬头,暗地操纵“两委”换届、煽动上访聚集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势态,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市委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一一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一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一一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清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恶意煽动、组织、参与“非访”“闹访”,干扰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五)实施步骤。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初):实施方案下

  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一定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巩固强化前期成绩,取得扫票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

  (一)全方位排查梳理获取线索。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所负责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问题。

  (二)倒查已结、在办案件获取线索。派出所要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信访案件进行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并及时发现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润和不足。监察室要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巡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筛查,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维稳办要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信访案件进行筛查,从中查找涉黑涉恶线索。

  (三)发动群众举报一批线索。派出所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格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证人、鉴定人的威胁、恐吓、报复行为,完善人身保护措施,切实消除人民群众的思想顾虑。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公安机关核查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奖励。

  (四)全面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各部门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建立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台账和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汇总、专业研判和核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和人员。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要逐件核查,每一起线索都要落实核查单位、核查责任人,每一起线索办结后都要及时向举报群众反馈。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核查单位查否后却被其他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坚决追究原核查单位和核查人员的责任。

  四、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一)坚持打早打小。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带有涉黑涉恶苗头的犯罪团伙和人员,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确保及时打击、准确打击,打出成效,打出声威。2018年6月底前,要使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坚持除恶务尽。要坚持除恶务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体系,铲除经济基础,深挖“保护伞”,严防其死灰复燃。

  (三)坚持依法严惩。要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提高打击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以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依法严惩;对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一般参加者,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要严格执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有关通报制度,实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全程监督。

  五、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全面强化监督。监察室要把解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监察室和各职能所站要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密切协作,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坚持“一案三查”,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侦查。

  (三)加强执纪审查。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强化警示教育。监察室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一)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在党委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

  将专项打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职能所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综治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充实我乡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要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日常排查整治制度,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机制,深入排查整治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重点地区。对排查掌握的重点地区,应当加强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各职能所站要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日常性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三)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司法所应当加强黑恶势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黑恶势力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应当依法严格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员办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不称职的,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移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在2018年5月底前,认真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打击黑恶势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村“两委”换届做好准备;6月份,全面铺开换届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处理不合格党员,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实施跟踪问效,防止反弹,情况特别复杂、工作难度特别大的村,由乡领导同志包联。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机关一般干部作为包村第一负责人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明确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格人选标准,对不选什么样的人列出负面清单,加强选举程序监督,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当选村干部,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所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自觉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加强扫黑专业队伍建设

  (一)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队伍。派出所要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队伍,人员不少于5人。要挑选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同志作为扫黑专业队的负责人,培养成扫黑队伍中的拳头、尖刀。

  (二)加强扫黑专业队伍培训。制定扫黑专业人员联合培训计划,组织办案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九、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主体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拱卫政治安全、维护官庄大局稳定的重要内容,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夯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支持政法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工作部门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合理保障案件办理需要,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支持和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題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成立齐家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从司法所、监察室、组员办、宣传站、派出所、维稳办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室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微腐败”“小官大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组员办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村换届的组织领导,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宣传站要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工作成效和扫黑除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三)强化担当担责。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奋力拼搏,鞠躬尽瘁。对重点案件、重点区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列出清单,层层落实到部门、岗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扫黑除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要强化务实担当,勇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紧盯不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往深处做、往实处落。党委书记沈海洋对本乡扫黑除恶负主责,坚持党政“一盘棋”,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公安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本乡扫黑除恶负监管执法责任。

  (四)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扫黑除恶斗争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探索以乡镇为单位的对全体居民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斗争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1)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违法犯罪猖獗的;(2)对黑恶势力犯罪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3)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打击不彻底,没有摧毁组织体系、铲除经济基础、打掉“保护伞”的;(4)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移交,造成严重后果的;(5)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查究的其他情形。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3

  自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_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及时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全市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先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扫黑除恶局长专题会议、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并结合_实际对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强化线索摸排,强化精准打击,强化源头治理,强化责任落实,真正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了突出位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质量、进度和效果,局党组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乔小雨任组长,局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摸排情况,组织并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根据局党组(扩大)会研究意见,研究制定了《_市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等,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细分“责任田”,努力形成全系统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是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高效开展,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条幅展板等多种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丰富的专项斗争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共制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宣传横幅23条,宣传展板15块,将其放置于市民活动广场及主要道路两侧;在_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文章,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涉黑涉恶相关线索专用举报平台,在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箱,在_市国土执法工作手册上连续刊登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政策、通知、信息,组织签订《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747人份,编印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百余本,并制作了扫黑除恶主题台签,通过多方位宣传形成打击国土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督导核查。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细化追责问责措施,从制度安排上确保发现问题有人管、发生问题有人负责、失职渎职受到追究。聚焦土地征迁、涉土涉矿、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领域黑恶势力和违法行为,到各县(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区)局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务必对本辖区内规划区与国土资源工作相关的涉黑涉恶线索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务求做到“三个及时”(及时发现线索、及时登记备案、及时汇报到位),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收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8条。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4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5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向物流、交通、金融等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化。黑恶势力诉诸“硬暴力”的方式明显减少,多使用“软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

  扫除黑恶势力需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扫黑除恶扬专项斗争心得启迪三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法、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6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7

  2018开年之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政府及公安机关迅速主动出击,接连打掉一批又一批的涉黑恶团伙。此次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打击热潮,人民群众纷纷拍手称好,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扫黑除恶”一词风靡网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全国人民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提高政治警觉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黑恶势力加大打击力度,深挖“保护伞”,弘扬正气,扫黑要断根,除恶要务尽。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篇8

  自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国各地区均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国性任务,其有着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任务上的艰巨性,这一专项整治运动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殷切愿望,以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扫黑除恶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仅仅是一寸,而扫则是一大片。为何要扫?因为在农村,“村霸”们或利用“拳头”加“金钱”来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或通过非法占有村民集体土地侵占国家财产;或仰仗农村“地主”势力进行相互勾结,损害村民利益……因为在城市,“城霸”们或通过出入夜宵摊点惹是生非;或控制市场销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接受他人委托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正因为当前黑恶势力的这种.种举措所产生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上的进一步迈进,所以新时代下的黑恶势力必须要坚决扫除。

  那么黑恶势力的“七寸”究竟如何扫?可以说,只要能根除黑恶势力的”七寸“,那么掌握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就将失去其“保护伞”。此处有三方良药,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剂药,当归。对于黑恶势力光靠强权,治得其一时,治不得其一世,故而当加大教育力度,采取教育为主,强权为辅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动意识其错误,改恶归来;第二剂药,附子。黑恶势力并非从出生即是,因此从源头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时期,父母将承担绝大部分的引导功能,从小对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输正确思想,方能促进其走向正确道路;第三剂药,远志。人生在世,需得以“志向存高远”,方能杜绝“温饱思淫欲”,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为公,步步为营,通过引导其树立崇高理想,方是扫除黑恶势力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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