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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13篇

时间:2023-12-03 09:48:07 浏览量: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据了解,在宪法日活动期间,东城全区各中小学都将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诵读宪法部分内容,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从而彰显宪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13篇,供大家参考。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13篇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1

据了解,在宪法日活动期间,东城全区各中小学都将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诵读宪法部分内容,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从而彰显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据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12月2日—12月8日期间,全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将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百个青少年宪法课堂视频,参加线上宪法知识挑战,争当“宪法小卫士”,并点亮“小火炬”。各学校在开展活动时,坚持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日常集中相结合,充分利用普法网相关宪法学习资源,在校园内张贴宪法挂图,设置宪法活动签名墙,组织学生学唱宪法歌曲,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热烈的宪法学习教育氛围。预计全区将有近十万学生参与到此次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学习活动中,通过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学生对宪法有了更深的认识。

此外,宪法宣传周期间,东城区青少年法治学院还将举办以“运用法律思维提升家校沟通效果”为主题的第四届东城学区普法讲堂,以此提高教师与家长沟通技巧,培养教师依法施教能力水平。宪法宣传周期间,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各样活动300余场,做到中小学生、干部教师全覆盖。各中小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举办70余场宪法教育活动。

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阶段东城区将继续加大宪法主题教育的力度,将充分发挥东城区青少年法治学院法治实践教育优势,扩展宪法教育实践基地数量,开展实践活动;依托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围绕宪法主题进行学科教学评优活动和师资专题培训;此外,还将面向中小学生开发研究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学习的宪法(法律法规)学习资源。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就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而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非常重要的,而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想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教育、培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凌驾于家长之上的特权;只有为家长排忧解难,帮助教育好孩子的义务,没有侵犯家长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3

当我听到熟悉的品牌名称,如“百达翡丽、江诗丹顿、万国、卡地亚”时,我经常会想起一个老人在半夜戴着老花镜,在台灯下打磨不到几毫米的零件。手表可能是生活中的奢侈品,但也体现了工艺的伟大。老钟表匠没日没夜的坚持每一个零件没有任何偏差,然后就做了百年机械表。

工匠精神就是坚持认真细致。

职业生涯结束后,日本赛车手凯塔开始改装汽车。每辆保时捷都是用自己的眼睛和彩色铅笔画在模具上的。经过一周甚至一个月的精心打磨切割,才安装到车身上,完美。不得不说日本人的手艺真的很让人佩服。

工匠精神少而精,不图利。

德国人生产的车每年都是限量的,但只用半年工资就能买得起。每辆车都可以用二十到四十年。匠人精神是完美的诠释。

相反,粗心和凑合最终会导致不好的后果。

古时候有个画家画马的时候感觉不一样,就把它改成了老虎。两个儿子问他,他解释说,一个是马,一个是虎。于是儿子出去打猎,一个误打误撞打中了一匹千里马,一个误打误撞骑上了老虎,被打死了。做得像,但最终导致了悲剧。

中国现在的手艺是稀缺的。

在当今这个千变万化的时代,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持之以恒地做一件小事。但是,无论是我们身边的小变化,还是社会政治事务的大变化,时代的车轮都在滚滚向前,但总有一些事情会在千变万化中永存。它们经过时间的锤炼,依然光芒四射,就像我们头顶的天空,日出日落,都是匠人精神的产物。

我们必须有手艺。也许现在的我们和少年一样浮躁,说着“差不多”,但是当我们成熟了,回头看看自己的缺点,把浮华从空虚和现实中剥离出来,把自己从一个弯曲的瀑布变成一条静水流深的小溪,我们就会意识到工匠精神是如此重要。所谓匠人也是细心细致。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后的感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行为准则。它不仅对公民权利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的权力设置和形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肩负着伟大的历史重任,振兴中华。而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尊法、守法、学法和用法,不去违反法律,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宪法要求我们做的事情有很多,我们都要一一遵守。

法,大到宪法,小到校规校纪。但是,在我们学习生活中,依然有很多违反规矩的事。每天早晨,依然有不少同学迟到,不遵守班级的规矩;课上,说话,睡觉的情况也不少见;在宿舍里,不遵守宿管阿姨的管理,带违禁品等,都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我们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首先要做的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矩、纪律。其次,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平善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

我们开高学子,应该是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合格学子。同时,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在一个充满宪法精神的环境中,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5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不但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保障,同时也对国家权利行使进行了规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与平衡的根本规范,每一个人都应该自己认真学习领会,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做出自身贡献。

通过认真学习,我们掌握了宪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我们领会到宪法和国家充分融合密不可分,国家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权,我们每一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需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每一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秩序,没有法律社会将混论不堪,古人说的好“国,无法则乱”,法是人类的行为准则,道德底线。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我们不需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拥护宪法,树立社会服务精神。

宪法修订,是国家发展与时俱进的前提,是指导国家前进的灵魂思想。国家要发展,就要不断根据当前国情不断探索新的方针政策,不断寻求突破口。只有制定准确的方向,才能指引国家取得更加骄人的成果,才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国力,实现强国富民的伟大胜利。

法律是国家和谐的基础,有了法律社会才会进步,公民才能提高素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作为新时代的电力人,我们一起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增加法律观念,让宪法深入内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时时刻刻保障电力安全,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6

“生活处处皆宪法”。可见,要在社会上编成一条光彩夺目的和平项链,法律的剔透珠子必不可少。

每个人都与法律有缘,只不过世事如棋,人海茫茫,遇见它或早或迟。

那天清晨,天色微亮,丝丝缕缕的阳光软绵绵地洒向世间万物。恰恰在这个早晨,正要送我去上学的妈妈在倒车时无意碰到了坐在门口晒太阳的一位老人,老人坐的椅子向后倾了倾。定睛一看,这可是小区里出了名的“锱铢必较”的活宝————霎时间,我们头上阴云密布,震风凌雨顿时如银河倒泻般全冲了下来。苍天!看样子这事不大可能一天两天就画上句号。果不其然,放学回到家,家人一张张脸上多少都有了愁容。木已成舟,何必对木材念念不忘;逆水行舟,有时候倒不如顺水推舟。我走进房间,人坐在书堆里,魂魄却还在客厅游荡。断断续续的话像从一台不太灵光的收音机里播出来的一样。哦,是这样。现在大家主要担心的,还属老婆婆的身体:万一说个这里疼那里酸的,谁知道是真是假?她身体本就不太好,活脱脱一个“药罐子”,各种“药材”应有尽有。再者,嘴是她的,只听命于她。

第二次“偷听”,大家似乎换了一个话题————该怎么赔?妈妈等“国师”你一言我一句,不断出着主意,一个又一个,几乎撑满屋子。我用笔敲着头,就像在敲木鱼一样,无奈脑中空空如也,白得像张纸一样。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维持多久,没错,外婆让我写作业去。作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我怎能“临阵退缩”?结果是肯定的,面对诸多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诸葛亮,损兵折将的我败下来,灰头土脸地被打进了老窝......

星期六早,公认的敌方竟趁人之危,在我们与周公约会时来了个出其不意。面对登门造访的敌人,妈妈起先保持着理智与镇静,但在嘴巴打了几个回合之后,嚼烂舌根的她终于在“要求送到医院检查”的闪亮大旗下原形毕露:“阿姨啊!现在才七点!我要睡觉!”不用亲眼去见证,我就能料到,妈妈那时扭曲的脸,肯定能和爱德华。蒙克的《呐喊》媲美。其实老婆婆昨天已经来敲过一次门了。就这样,精神严重分裂的老妈在门口和老婆婆吵上了。本来河东狮吼杀伤力就很大,再乘个二,哎呀,这效果,只得是天下无双!此时的我,真的是体会到了什么才是噪音。不对,妈妈昨天好像写了一张字条来着,上面明明写了“再出现任何不适,与我方无关”的啊?不对,怎么感觉老婆婆在敲诈呢。我一个鲤鱼打挺,直迳跳下了床“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得意洋洋地把手机递给老妈,她接过看了看,眼神似乎变了。

反正从那天期,老婆婆再没来找我们,这件事也渐渐被风尘掩埋。

至少,我也出了一份力,不是吗。

如果这世上没有法律,社会会是什么样的?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因此我要在工作中遵纪守法,认真按照《宪法》的要求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做一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优秀教师!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9

谈到法律,它总会给人以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保障。

法律、法规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例如:上学、放学时我们经过十字路口,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了红灯,就很有可能导致一场车祸,而断送了鲜活的生命。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段真实的故事。

《今日说法》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15岁的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从小学就迷上了网络游戏,母亲为了看管儿子,放弃了家中的农活,在城里租房子,陪读。可他不理解母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暑假中,母亲又在网吧中找到了整整两天没有回家的儿子。气愤之际,母亲抡起木棍狠狠地打了他。回到家中,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他趁母亲不备,顺手拿起电源线从背后缠住了母亲的脖子,致其昏迷。于是,他拿走了家里的20多元钱,又一次进入网吧。第二天中午回到家时,他才发现母亲已经死亡。因为害怕,他又将母亲的尸体从三楼的窗户上扔了下去。

我还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在上海,14至16岁的少年犯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而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酿成大祸,难道要等到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吗?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10

作为一名学生,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宪法,在高中我们就学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次,我们还要了解宪法的历程,了解她的辛酸与不易。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从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到现行的宪法,无数人的贡献,无数人的期盼,带给中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翻天覆地的变革。

如今,在我们这个法制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们生长在法制社会,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从小处说,我们放眼看去,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大处说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的确,宪法意义重大,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11

绎如是我的名字,是我学法律的妈妈从《诗经》中觅得:“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缴如也,绎如也,以成”。“绎如以成”指的是连续不断,最后完成乐曲。好吧,今天我就女承母业,绎如以成给大家来一曲:《聆听,我的宪法乐曲》。

第一乐章,初识宪法。

与宪法初次相识,源于我的奶奶。她出生在山村,在她那个年代,读书是“少数人”的权利,所以奶奶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从来没有走出山村,只认得自已的名字。直到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奶奶终于有了读书的机会,后来,奶奶考取了县城师范中专,成了飞出山村的金凤凰。毕业时,她却出人意料地选择回到了山村,成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我曾经问过奶奶:回到山里,一教就是几十年的,您不觉得枯燥吗?奶奶淡淡一笑,思绪仿佛回到从前:嗯,每一届教的孩子都不一样,我觉得很有趣。当他们能够走出大山,放眼世界时,我觉得很值得。

奶奶是幸福的,她用平凡的一生,践行了自已的理想,给予孩子们爱与榜样,努力让每一位孩子享受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她把宪法的种子播撒开来,也种在了我的心里。

第二乐章,见证宪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妈,你在练什么呀?”

“我在练习宪法宣誓呢!这是今年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

“为什么呢?”

“国家工作人员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职责。宪法宣誓”就是让自己铭记坚持,让他人见证监督啊。”

“那我也要去见证!”

在妈妈宪法宣誓的现场,我听着她铿锵有力的誓词,看着她制服肩上的国徽,我对妈妈的理解更深了一层。此时,宪法的种子不知不觉间已经萌芽破土、快速成长起来。

第三乐章,宪法维权。

六年级上学期,班主任安排我和班里最调皮的男生昊天同桌,“五下六上成绩对小升初来说最重要了,影响你学习怎么办!”妈妈火急火燎的要去找老师。我非常着急,因为大家都不愿意跟昊天同桌的话,他就得一个人坐在课室最后面了。急中生智,我跑去书房拿出《宪法》单行本,亮在妈妈面前。

“妈妈,您不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吗,宪法是不是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呀?”

妈妈一下愣住了。

“妈妈,您平时也身体力行、倡导平等的,在家里你提倡男女平等,让爸爸分担家务;您送我去上学,培养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昊天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啊,他只是调皮一点,难道就该受歧视吗?”

妈妈一下脸红了。

“小丫头,会拿宪法来压我了。

期末考试我的成绩首次进入全班前三名,昊天的学习成绩也有所提高,妈妈终于放心了。经此一役,宪法已经在我的心里长成了一棵小树,给予我坚持自己的力量和勇气。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12

20年3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益宽广。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与时俱进的宪法,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保障,汇聚磅礴力量!

我们需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制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13

宪法就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法律规定人们享有什么权力,应该履行什么义务,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说到这里我想先问问同学们,大家还记得这两本小册子吗?《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在二年级的时候我们开始了解和学习这里面的内容,大家积极地学习这些规范和守则就是为我们能更充分地了解和学习宪法做了启蒙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学们,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就离不开法律的细心呵护!你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吗?它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我们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安全的生活环境,一定是离不开它的,但是,如果你非常的“不乖”破坏了法律的秩序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积极的学习宪法和法律: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同样需要同学们的爱护;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就能避免许多矛盾和事件的发生。

我们四年级的数学课上,数学老师正在叮嘱同学们最近要准备一种新的学习用具——圆规,我想告诉大家的不仅仅是圆规能画出精准的圆形,还有老师和长辈们经常教导我们的一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个事情连规矩都没有,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成立的。而“宪法”就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规矩”,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好学生,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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