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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8篇

时间:2022-08-26 10:10:06 浏览量:

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8篇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8篇,供大家参考。

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8篇

篇一: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执纪监督责任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3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执纪审査时限,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34.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许纪发[2017]1号),进一步规范完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靠运用第一种形态”遏制增量,靠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减少存量,靠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

  35.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七、自身监督责任

 36.大力开展“先锋工程”,落实纪律检査体制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

 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 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细化明确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局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党纪教育。

  3.协助局党组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4.协助局党组制定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5.及时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6.协助局党组加强对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7.定期向委党组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 2 次。

  二、维护党的纪律

 8.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9.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

  10.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私分挪用公款,滥发津补贴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

  11.严肃群众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12.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不负责任、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泄露和扩散工作秘密、对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行为。

  13.严肃生活纪律。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坚决查处。

  14.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有错不纠,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众错轻处,一把尺子量到底,违纪追究查到底。

  三、强化警示教育

  15.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6.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四、强化党内监督的落实

  17.督促落实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并实行向同级党组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18.坚持“德是第一标准,廉是基本条件”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9.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20.加强对安全执法、行政审批、培训取证、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的权力运行的再监督,督促优化电子政务和网上公示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21.督促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严查腐败案件

  22.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机制,建立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从在办案件、专项治理、上级交办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23.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局党组、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干部挂牌督办制度。

  24.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效率。

  25.坚持在市纪委指导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26.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科室

 和二级机构,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7.督促开展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

  28.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六、加强自身建设

  29.加强纪检组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强化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增强纪检监察部门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30.自觉接受党组织、上级部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市纪委办公室《中共许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制定 2017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

篇二: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规党纪精神,认真贯彻《中共 XX 省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X 发〔2014〕20 号)、《中共 XX 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X 发〔2015〕7 号)、《中共XX 县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X 发〔2015〕31 号)和《XX 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等要求,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纪委责任

 (一)加强组织协调

 1. 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分析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的意见建议。

 2. 协助同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年底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

 3. 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认真受理、排查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

 4. 协助同级党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二)严格纪律监督

 5.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经常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

 6. 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和保障政令畅通。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

 7. 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经常对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民主集

 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规定,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

 (三)深化作风督查

 8 .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对同级和村(社区)、镇直单位班子成员的监督,探索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方法。

 9 .锲而不舍纠正“ 四风”。加强对各村(社区)、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10. 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针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治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11.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 和腐败问题。重点治理对待群众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救灾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

 (四)严肃纪律审查

 12.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存量、遏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

 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13. 实行“ 一为主两报告” 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健全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

 14. 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对纪律审查安全事故和跑风漏气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15. 实行“ 一案双查”制度。对本地本部门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16.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既要严肃查处本地本部门各种违纪行为,又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五)强化教育监督

 17.。

 加强警示教育。利用 XX 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协助镇党委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18.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县廉政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优秀廉政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红色革命文化。积极培育

 和树立勤政廉洁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良好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19. 严格教育管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推进制度创新

 20.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1.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汇报 1 次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22. 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定期组织各支部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和评议。

 (七)严格检查问责

 23.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建章立制,注重结果运用。

 24. 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

 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情形,坚决实行“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附件:XX 镇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XX 镇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完成时限

  备注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经常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的意见建议。

 12 月底前

 2.协助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年底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3 月底、12 月底前

 3.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审计等机关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认真受理、排查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

 12 月底前

 4.协助镇党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12 月底前

 二、严格纪律监督

 5.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每年开展党章及党规党纪教育 2 次以上,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

 6 月底、12 月底前

 6.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每季度开展对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

 3 月底、6 月底、9 月底、12 月底前

 7.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的问责条例,每年开展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执行6 月底、12 月底前

 情况检查 2 次以上;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深化作风督查

 8.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加强对同级和村(社区)、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探索加强同级监督新办法。

 12 月底前

 9.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每季度开展对各村(社区)、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3 月底、6 月底、9 月底、12 月底前

 三、深化作风督查

 10.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突出每半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村(社区)、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治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懒政6 月底、12 月底前

 问题

 怠政、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11.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治理对待群众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

 12 月底前

 四、严肃查办案件

 12.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存量、遏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12 月底前

 13.实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 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健全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12 月底前

 级纪委报告的制度。

 14.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安全和保密责任制

 对纪律审查安全事故和跑风漏气等问题,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12 月底前

 15.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对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12 月底前

 16.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既要从严查处,又要及时通报曝光,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12 月底前

 五、强化教育监督

 17.加强警示教育

 协助镇党委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12 月底前

 洁从政,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18.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充分利用县廉政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优秀廉政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红色革命文化。积极培育和树立勤政廉洁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良好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12 月底前

 19.严格教育管理

 经常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2 月底前

 六、推进制度创新

 20.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每半年开展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6 月底、12 月底前

 制。

 21.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每年至少听取 1 次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

 12 月底前

 22.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

 年内组织 1 次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评议。

 12 月底前

 七、严格检查问责

 23.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建章立制,注重结果运用。

 12 月底前

 24.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列》,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12 月底前

 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情形,坚决实行“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篇三: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范文(精选 6 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范文(精选 6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建设是党的全面建设的基础,关键在于严格,关键在于执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文章 6 篇 ,欢迎品鉴!

 【篇 1】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 20XX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篇 2】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

篇四: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第 1 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四个责任” 监督工作清单

  为进一步靠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甘肃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共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康临所党支部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康临所党支部在本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局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党总支工作安排,承担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一)加强政治建设

  1.以政治建设为纲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守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支部落地生根。

 3.强化政治引领、净化政治生态,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王三运、虞海燕等人的流毒和影响,进一步营造行业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5.提高政治能力,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作风锤炼,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6.永葆政治本色,利用省内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锤炼政治品格。

  (二)加强思想建设

  7.强化理论武装,制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8.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专题学习,党支部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同时抓好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

  9.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中央及省委、厅党组、局党委和处党总支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10.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加强组织建设

  11.认真落实局党委和处党总支关于基层党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到每名党员。

  12.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3.严格党员队伍管理。对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

 调控,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扎实推进党支部政治、思想、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成效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

  15.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16.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帮助党员排忧解难。

  (四)加强作风建设

  17.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及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群众正当权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18.组织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断强化服务机关意识,持续改进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践行“三个表率”。

 19.持续推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整顿各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为高速公路收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五)加强纪律建设

  20.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持续推进“四察四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1.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根据需要随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推进约谈、提醒谈话等工作常态化,切实发挥约谈谈话的警示传导作用,增强廉洁从业自觉性。

  22.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大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加强制度建设

  23.把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探索完善体现党中央精神及上级党组织要求,符合单位实际、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党建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2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推动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5.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提高依规决策、依规办事、依规履职的能力水平。

  (七)加强全面领导

  26.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支持配合局党委对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系统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局党委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27.强化工作责任。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上一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重要工作,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28.将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29.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团员、青年,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实现党中央及省委、厅党组、局党委和处党总支确定的目标任务。

 30.每半年向处党总支上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完成局党委和处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支部书记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康临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厅、省局和省临夏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2.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 1 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党支部会议,研究解决短板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3.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党支部全面工作。及时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各项工作情况的汇报。

 5.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自觉接受党支部其他成员监督。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向处党总支述职,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7.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 2 次。

  8.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用人程序,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责任,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10.主动接受党内外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本人的监督,支持局纪委和处党总支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11.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整改问题。

 12.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党支部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厅党组、局党委和处党总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3.经常性深入分管部门检查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做好约谈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责任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分管部门

 的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 1 次廉政谈话。

  5.根据分工每年至少开展 2 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针对分管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深入调研,并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6.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7.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各项措施要求落实。

  8.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9.每年就履行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洁情况向处党总支述职,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第 第 2 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四个责任” 监督工作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

 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

 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

篇五: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3 篇

  单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推行“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优势、治理优势。

  3.结合省、市开展的年度综合检查考核,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考核,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4.全年至少召开 2 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校党委根据上级要求,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5.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各项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推动全校上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时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6.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立德树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我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7.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

  (四)深化党的政治建设

  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校园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0.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

 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南京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渡江精神,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刊物、微博、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2.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学校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在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决议决定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换届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校地党建共建,挂牌成立基层党建学院,为社区和企业的党建工作提供服务,为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增添活力。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5.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时间节点,采用多种形式提醒告诫。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16.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妥善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围绕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7.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全校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批评教育等方式,着力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止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过”酿成“大错”。

  (九)加强制度建设

  19.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做好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履责记实、述责述廉、主体责任“双报告”等重要工作制度。

  (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1.领导和支持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校纪委依规依纪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

 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办、有责必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

  (十一)加强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22.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献计出力,贡献智慧力量。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党委会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

  1.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是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专题学习会等,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年底,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开展 1 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題,解决具体问题。

  (二)严格教育管理

 4.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校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警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部门及班子成员、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全年至少召开 1 次全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讲 1 次党课,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坚守初心使命。

  (三)加强督促检查

  6.党委主要领导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责担当、改进作风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7.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指施。

  8.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党总支(部门)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

  (四)密切联系群众

  9.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校各党总支(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校领导接待日、校区值班制度,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了解师生诉求,关心师生疾苦,协调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带头执行规定

 10.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带头依法用权、乗公用权,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年底,结合年度市综合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进行述职述廉。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2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责任清单

  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市委、市纪委、集团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势,统筹谋划公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完成自身

 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4)制定公司 2020 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完成签订工作;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5)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至少专题研究 2 次党建工作,并纳入企业整体工作。4 月份召开公司 2020 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安排 2020 年...

篇六: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200 20 年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序号 年度目标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1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XXX 各单位 2 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XXX 党

 办 组织部 纪委办 3 督促落实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监督。

 XXX 党

 办 组织部 纪委办 4 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督促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XXX 各单位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5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

 XXX 党

 办 纪委办 6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抓好检查考核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XXX

 纪委办 二级党组织 7 充分运用省履责记实平台,推进二级党组织履责记实工作,分层分级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XXX 党

 办 纪委办 8 完善提醒约谈、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机制,加强对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XXX 组织部 纪委办 9 结合分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巡察中问题突出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领导和当事人进行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依纪依规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

 XXX 组织部 纪委办 工作任务 序号 年度目标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2 三、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0 建立并完善“党委巡察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校纪委委员分片督察、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具体监督”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发挥组织、审计等部门职能优势,凝聚监督合力。

 XXX 党

 办 纪委办 相关职能部门 二级党组织 11 围绕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基建修缮、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录取、科研经费和学术活动等关键部位,完善内控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XXX 各单位 12 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XXX 各职能部门 13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分批进行监督检查。

 XXX 纪委办 14 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

 XXX 纪委办 15 严肃查处阻碍中央、省市和学校决策部署落实、师生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XXX 纪委办 四、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16 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抓好重要节假日的廉洁自律提醒、督查工作。

 XXX 纪委办 17 督促党委职能部门和二级党组织梳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表现,紧盯问题的整改。

 XXX 各单位 18 加大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XXX 纪委办

 五、坚持标本兼治

  19 健全完善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XXX 各单位 20 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全年不少于3 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 2 次。

 XXX 纪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21 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XXX 各单位 工作任务 序号 年度目标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3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2 认真落实《江苏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继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完善纪委内设机构,充实纪委工作人员,发挥兼职纪检干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XXX 组织部 人事处 纪委办 23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规定权限、流程、程序开展工作。

 XXX 纪委办 24 主动接受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XXX 纪委办 25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严肃查处。

 XXX 纪委办

篇七: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6 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 2020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

 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

 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

 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

 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

 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执纪监督责任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

篇八: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

 为切实履行好2022年度纪委监督执纪责任,在积极参与并落实纪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职尽责。

 一、强化工作指导 坚决贯彻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其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要加强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

 二、加强日常监管 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经常教育,定期与重点联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三、提高监督实效 紧紧抓住突出问题,态度坚决、严肃认真,实施精准监督;坚持效果倒推、问题倒查、成本倒逼,整合监督力量,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过程管理,提高监督实效,并对监督结果负责。

 四、自觉接受监督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纪委书记(签名):

 纪委班子成员(签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全县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

 为进一步抓紧抓细抓实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2年度全县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

 一、协助党委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谋划全域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党委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协助党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统筹谋划监督任务 5.根据上级纪委、同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统筹谋划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

 6.围绕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资源等监督重点,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加强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的执纪监督 7.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等问题,为疫情防控提供监督保障。

 8.根据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当前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聚焦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9.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纪律监督 10.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

 11.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2.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既配合党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又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触犯纪律"底线"的行为和问题动辄则咎。

 五、加强作风监督 13.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4.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主义等"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5.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六、加强执纪审查 16.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查办案件时限,提高案件查办效率。

 17.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8.抓住关键少数,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19.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七、强化党内监督 20.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

 21.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考核范围。

 八、推动源头防治工作 22.通过执纪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中的问题,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科技的手段着力解决反腐倡廉深层次、瓶颈性问题。

 23.强化源头治理,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运用"互联网+",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重大 项目建设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九、强化纪委自身建设 24.严格执行纪委书记专职专责的规定,专下来干好纪委各项工作。

 25.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26.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县纪委监委(盖章):

 各级纪委(盖章):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全县各级纪委书记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

 为纵深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更加走深走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2年度全县各级纪委书记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

 一、履行领导责任 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看齐意识,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

 二、强化组织推动 坚决贯彻执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时刻关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加强教育监管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调度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四、强化监督效力 坚持问题导向,态度坚决、敢于较真,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把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将纪律要求拧紧压实;坚持精准监督,合理配置任务,整合工作力量,严格时限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

 五、发挥表率作用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签名):

  纪委书记(签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 办字〔xx〕xx 号)要求,现结合 xx 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商洛市 xx 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 项)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 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 xx 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 xx 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 xx 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 xx 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 1 月31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 xx 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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